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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治仁/湯姆鞋賣的價值觀

加州有一家叫做湯姆(Toms Shoes)的賣鞋公司,在二○○六年時由布雷克.麥考斯基創立。他賣的鞋,老實說,外型或功能並不特別突出。讓它特別的是,每賣出一雙鞋,公司就會送一雙鞋給買不起鞋子的小孩。布雷克去阿根廷度假時,發現很多小朋友沒有鞋子穿,不但有衛生感染的問題,也阻礙小朋友正常上學,當年就把自己一家公司賣掉的五十萬美金開始了這個「賣一捐一」(One for one)的計畫來幫助這些小朋友。目前為止,他們已經成功地送出了超過一千萬雙鞋給超過六十個國家的孩童。我們從這樣一個成功的社會企業身上,有很多可以學習的地方。

正確價值觀。做一件事,如果出發點的價值觀是正確的,就易有爆發力和影響力。「給予」是引發湯姆鞋最核心價值。換句話說,湯姆鞋賣的是價值觀,而不是鞋子。

創意行銷。好的想法有很多,要能夠成功,創意和執行力就非常重要。湯姆鞋舉辦年度「一天不穿鞋」的活動,讓大家體會沒有鞋子穿的感受,不但吸引微軟等大企業的贊助支持,也造成廿五萬人赤腳上班上學上街頭響應的風潮。當有人問參與者為何不穿鞋時,剛好可以介紹推廣送鞋的理念。而AT&T也將湯姆鞋結合其商業廣告,不但讓自己分享了助人的形象,也協助了湯姆鞋的曝光度和銷售。

得道多助。公司成立四個月後,布雷克在紐約機場看到一個穿著紅色湯姆鞋的少女,這是他第一次看到一個真正的外部顧客穿他的鞋,於是上前詢問少女這雙鞋是哪裡買的。結果這位少女一開始沒認出他來,不但非常興奮地跟他說明買一送一的理念,還對他詳細介紹布雷克這個創辦人的故事。一個能夠激勵人心的理念,不但協助吸引消費者,還能把顧客轉化成最有效熱情的推銷員,這也是現在網路時代病毒行銷最大的力量。好的理念不只受到個別消費者大力支持,許多大企業也投入資源支持響應。

員工參與。工作滿兩年的員工,就會被安排到需要的國家親自送鞋給孩童。布雷克發現,到過第一線送鞋的員工,因為親身感受到助人的滿足感,回來後的工作熱情指數破表。企業讓員工在工作中找到利他元素的激勵,是一個不但善盡社會責任,又對生產力有幫助的雙贏作法。

永續作法。布雷克常被問到,既然目的是做善事,為何不成立非營利組織,而要用營利的企業體。他回答說,投入湯姆鞋的資金,立刻可以送出四萬雙鞋子,比成立公司首年只能送出一萬雙確實要好很多。但是四萬雙鞋送完之後,就必須靠不確定的募款,也不知道能夠持續多久。但用一個可獲利的商業模式運作,迄今不但已經送出超過一千萬雙鞋,而且公司還在持續擴展中。這提醒我們做好事不但要有熱情,也要找到可以持續運作的模式。湯姆鞋已經擴展產品線到眼鏡,將營收的部分比例捐助給十個發展中國家,幫助了十五萬人改善眼疾及視力的問題。

不是每個企業或團體都可以原封複製湯姆鞋的作法。但每一個人或團體,只要願意多用一點創意和熱情,都可以嘗試在自己的工作或生活中,找出利他的元素。這樣一來,不但每天可以激勵自己,也能夠幫助他人。台灣已經有好一段時間籠罩在沉悶的低氣壓中,與其每天抱怨社會黑暗,不如認真點亮自己手上的小蠟燭吧。

(作者為雲朗觀光集團總經理)

【2013/11/19 聯合報】@

賴英照/年輕人賣鞋子

二○○六年一月,一個廿九歲的年輕人到阿根廷的鄉間旅行,看到小孩多半沒有鞋子穿;他們的腳上,有新刮的傷口,也有結疤的舊痕。他暗自發願,要幫小孩找鞋子。

怎麼找?第一個念頭是成立慈善機構,請善心人士捐助。但他想起幾天前,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咖啡店,偶然遇到一個美國婦女,也在做勸募鞋子的工作。聽她說,依賴捐助不但來源很不穩定,而且募來的鞋子,也不一定合腳,因此經常青黃不接。

這個年輕人過去十年做過四種生意。這個經驗讓他突然有了頓悟:為什麼不開一間鞋店,把賺來的錢買鞋子送給小孩?他找來教他打馬球的阿根廷教練商量,最後決定一個計畫:他的鞋店每賣一雙鞋子,就送一雙給小孩。

他揹著帆布袋回美國,裡面是二五○雙阿根廷傳統的帆布鞋(alpargata)。經過一番籌備,二○○六年五月,他的鞋店在加州的Venice開張,店名叫Toms Shoes,意思是明日之鞋(Tomorrow's Shoes)。這個鞋店沒有店面,只靠網路。剛開始冷冷清清的,幾乎無人問津。

好運突然降臨。五月廿日洛杉磯時報(Los Angeles Times),登出一則報導,介紹這個「賣一雙,送一雙」的故事,還附上新鞋店的網址。那是星期六。一天之內,他接到二千二百雙鞋子的訂單。暑假結束,他已賣出一萬雙。

他帶著父母、弟妹和三個助理,在二○○六年十月回到阿根廷,租來一輛大巴士,裝滿帆布鞋,由他的馬球教練帶路,一個村莊又一個村莊的跑。每到一地,總有一大群孩子等在空地上,看到大巴士開進來,立刻歡呼、鼓掌、雀躍,迎接他們今生第一雙鞋子。年輕人親手幫小孩穿上新鞋。看到一張張童稚燦爛的笑顏,他卻熱淚盈眶。

這位年輕人是Blake Mycoskie。二○一一年他把這段故事寫出來,書名叫「Start Something That Matters」,一出版就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書的排行榜。

Toms Shoes賣鞋子賺取利潤,但目的是為小孩買鞋,不是幫自己賺錢,和一般的營利事業不同。它協助解決社會問題,但不靠別人捐助,不是慈善基金會。這種事業就是社會企業。

社會企業能不能存活?有人不看好。他們認為營利兼顧慈善,必然妨害業務的發展。營利事業只能為股東賺錢,所謂公益慈善,不是不務正業,就是公關慈善(public relation charity),只為提升企業形象,有益產品行銷,最後還是回歸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。

但是有人相信社會企業,而且身體力行,像大家熟悉的尤努斯(Muhammad Yunus)。他創辦鄉村銀行(Grameen Bank),借錢給無法向銀行貸款的數百萬孟加拉婦女,幫助他們擺脫高利貸的剝削,努力帶領兒女掙脫貧窮的漩渦。

更有人提倡社會企業,以實際行動獎勵他們的貢獻。就在Blake Mycoskie的大巴士穿梭在阿根廷的村莊之時,諾貝爾委員會把二○○六年的和平獎,頒給尤努斯和他創辦的鄉村銀行,表彰他們經營社會企業卅年的成就。當然,鼓勵社會企業的不只是諾貝爾委員會,許多國家都設有大大小小的獎項。

台灣需要更多優秀的社會企業。事實顯示,許多社會問題的處理,光靠政府和營利事業,很難克竟全功。社會企業要能發展茁壯,需要社會的支持,特別是媒體的關注與報導。同時,政府和民間團體在獎勵優良廠商之外,也要設置適當的獎項,鼓勵優秀的社會企業。不論是實質的獎勵,或是一篇報導、一紙獎狀,都會有出人意表的功效。

(中原大學講座教授,司法院前院長)

【2013/11/25 聯合報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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